各位同学: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和上级相关要求,为确保学校2021年春季开学和学生返校工作平稳有序开展,现就开学工作提示如下。
一、错峰返校安排
1.返校日期:
2021年2月27、28日
2.错峰安排:
2月27日:十堰市域范围外学生返校
2月28日:十堰市域范围内学生返校(含各县)
二、返校条件
1.返校前14天内(下文“14天内”,均指2021年2月13日以后)无发热、乏力、腹泻或呼吸道等症状;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
2.返校前14天内未接触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
3.返校前14天内行程轨迹清晰、连贯。
4.返校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与确诊病例密接史的学生,第一时间告知辅导员(不得瞒报、漏报),由学校根据我市防疫要求,“一对一”通知返校流程。
三、做好返校前准备工作
1.坚持每天如实、按时在“今日校园”签到打卡,报告体温自测情况及所在地。
2.符合返校条件的学生,须通过“今日校园”—“辅导猫”,向辅导员提交《2021年春季学生返校申请表》,签订返校承诺,填写返校相关信息,获批后方可返校。
3.不能在学校规定日期内返校的学生,需通过“今日校园”-“辅导猫”-“暂缓返校请假申请”模块履行请假手续(申请时限2月25日-2月26日),经学院审核通过后可暂缓返校。开学后,暂缓返校的学生需继续每天在“今日校园”签到打卡。
4.休学期满学生如符合复学条件,应主动向辅导员在线提出复学申请,因病休学的需提供三甲以上医院开具的身体康复证明,经学校审批通过后,符合返校条件的,方可申请返校。
5.顶岗实习学生学期间返校,需进行返校前14天个人健康监测无异常,主动向辅导员提出返校申请和个人情况报告,经审批同意后方可返校。
6.所有学生不得隐瞒个人健康和行踪信息,不允许未经审批,私自返校。
四、返校中管理
1.学生在返堰路途中出现发热、咳嗽、乏力、咽痛、腹泻等症状的,须依照所在地要求前往政府指定的发热门诊诊治,症状消失后根据情况进一步处理。
2.学生抵堰时出现发热、咳嗽、乏力、咽痛、腹泻等症状的,健康码或行程卡变成“黄色”“红色”的,应第一时间联系辅导员,并按照所在地防疫措施及时处置。
五、入校时的防控要求
1.从北京路大门口通过人脸识别系统入校,入校时请同学们出示学生证、“健康码”,扫码、测温。
2.入校测温时有发热情况或其他可疑症状的,在临时留观点接受医学处置。
3.学生在校门口、宿舍楼门口查验出发热、咳嗽、乏力、咽痛、腹泻等身体症状的以及健康码或行程卡为“黄色”“红色”的,由相应工作人员联系学生工作部门,学生工作部门及时联系二级学院处置并报领导小组,视情况启动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如需去指定医院进行进一步检查,按照“闭环管理”的原则,二级学院安排人员陪同,根据医院检查结果做好相关隔离工作。
六、返校后防控要求
1.根据上级防疫工作要求,返校后实行严格管理,坚持“非必要不出门”原则,对确有外出需要的,要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并如实报告外出期间的行程轨迹。
2.宿舍保持整洁,每日定时开窗通风、定点消毒,每日通风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为防止交叉传染,非必要情况下,同学们尽量不要进入他人宿舍;非本楼住宿学生,不得进出。
3.返校后须每天严格执行“晨、午、晚”体温自测制度并按时登录“今日校园”系统填报,严格执行晚点名和缺勤追踪制度。如出现发热、干咳、咽痛等不适症状时,学生本人或同学应迅速佩戴口罩并及时向辅导员报告,等待下一步处理,不得迟报、瞒报。
4.做好个人卫生和防护措施,做到勤洗手、戴口罩、不聚集,错峰进行就餐、盥洗、洗浴等活动,保持1米以上距离,有序排队。保持适量运动,增强身体素质。
5.认真学习落实学院《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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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