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部门):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现将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2016年节假日不再另发通知。
一、元旦:1月1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二、清明节:4月4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三、劳动节:5月1日放假,5月2日(星期一)补休。
四、端午节:6月9日至11日放假调休,共3天。6月12日(星期日)按星期五课表正常上课。
五、中秋节:9月15日至17日放假调休,共3天。9月18日(星期日)按星期五课表正常上课。
六、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10月8日(星期六)、10月9日(星期日)分别按10月3日(星期一)、10月4日(星期二)课表正常上课。
放假期间工作要求:
1.各系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开展安全工作检查,确保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
2.各系和相关部门要做好放假期间学生学习、生活及活动安排,让学生过一个充实愉快的节日;
3.放假期间相关值班人员要认真做好值班工作,重大情况及时报告,学院安全值班电话:8126110。
特此通知。
星空官方网站办公室
2015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