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身公寓教职工:
根据学院决定和院《单身公寓租住管理暂行规定》要求,特向租住在单身公寓的教职工通知如下:
1、因学生住房资源严重不足,学院决定对单身公寓进行清理,学院重申严格按《单身公寓租住管理暂行规定》办理入住手续,凡是属于《单身公寓租住管理暂行规定》第二条申请入住条件(2)、(3)条款审批入住教职工和租住时间已到期的入住教职工,还需租住的,请在2014年6月13日以前,按院单身公寓入住申请表程序审批后,递交至后勤与资产管理处,方可继续租住。
2、租住在单身公寓的教职工,如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未递交入住审批表的,视同教职工已不再租用单身房屋,请在2014年6月28日以前搬离,并在后勤与资产管理处办理退宿手续。规定期限内未搬离者,按院《单身公寓租住管理暂行规定》第五条规定,以占房论处,单间宿舍1000元/月收取住房租金,由财务处直接从本人月工资中扣除,直到退出为止。
请各单身公寓租住的教职工,认真对照管理规定条件,理解和支持学院决定,积极配合学院单身楼清退工作。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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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