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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刊发国安宣文章:依法维护国家安全 构筑反奸防谍钢铁长城

“治国者,必以奉法为重”。2014年1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正式颁布实施。反间谍法是党中央作出全面依法治国重大战略部署后,维护国家安全领域出台的第一部重要法律,也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全面规范和保障反间谍工作的专门法律,对于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健全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制度,加强新时代国家安全能力建设具有重大意义。反间谍法实施五年来,反间谍工作在法治轨道上不断深化发展,全社会在法治引领下凝聚形成反间谍斗争的强大合力,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实施反间谍法,显著提高了人民群众反奸防谍的敌情意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当前,我国面临对外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对内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双重压力,各种可以预见和难以预见的风险因素明显增多。在众多风险因素中,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和各种敌对势力对我大肆开展情报窃密、拉拢策反、渗透破坏活动,严重危害我政治、经济、军事、网络信息和公民人身等安全。反间谍法的颁布实施,有力宣示了党领导人民依法防范、制止和惩治一切间谍行为的坚定决心,切实彰显了党领导人民坚决捍卫新时代国家安全的坚强意志。五年来,反间谍法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企业、进课堂、进社区,各种媒体、众多展览不断公开揭露间谍窃密策略手法和重大危害,使广大人民群众对反奸防谍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有了更加清醒深刻的认识,对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变换各种面目实施犯罪高度警醒警惕,敌情意识、保密意识、国家安全意识显著增强。

实施反间谍法,切实强化了国家反间谍工作体系和工作能力。反间谍斗争尖锐复杂,时刻面临着境外间谍情报机关运用国家和特定地区整体力量以及高新科技能力的严峻挑战。只有以法律为武器,运用国家政权力量形成对敌斗争的强大体系能力,才能战胜各种敌人、维护国家安全。五年来,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党全社会坚决贯彻反间谍法,有力构建形成了党中央统一领导下公开工作与秘密工作相结合、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积极防御、依法惩治的反间谍工作体系。作为反间谍工作的主管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在各机关、团体、组织和人民群众的广泛支持下,不断强化专业斗争能力,成功破获了一批重大间谍案件,斩断了敌人的情报窃密渠道,粉碎了敌人布建的情报网络,依法严惩了一批罪行严重的间谍犯罪分子,坚决维护了国家利益和法律权威。特别是针对受欺骗、受胁迫从事间谍活动且能主动彻底交代问题、认罪悔罪的中国公民,坚持教育为主、惩治为辅,警示了一批,挽救了一批,体现了我们党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一贯方针和宽严相济的法律政策,彰显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人性光辉。

实施反间谍法,促进形成了全社会共同维护国家安全的良好局面。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国家安全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真正夯实国家安全的群众基础。打赢新时代反间谍斗争这场“人民战争”,必须人人有意识、人人尽责任、人人作贡献。反间谍法的颁布实施,明确了全体公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及各企业事业组织在维护国家安全、反奸防谍斗争中应尽的法律义务和责任,编织起反奸防谍的天罗地网。2015年11月和2018年4月,国家安全机关先后开通了“12339”受理公民和组织举报电话以及互联网举报受理平台,广大人民群众通过“12339”举报渠道提供了大量涉及间谍活动的可疑线索,为国家安全机关发现、制止和依法打击各类危害国家安全行为提供了有力支持和帮助。今年“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期间,国家安全机关依据反间谍法有关规定,对一批做出重大贡献的举报人进行了表彰奖励,进一步激发了广大群众依法自觉维护国家安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荣誉感,进一步凝聚了全社会维护国家安全的强大合力。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反间谍法的贯彻实施是一项长期任务。特别是当今世界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际战略格局发生深刻调整,全党全社会要站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旗帜鲜明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拿起法律的锐利武器,坚决依法打击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和各种敌对势力实施的一切危害国家安全的非法活动;要全面深入贯彻实施反间谍法,加强对法律执行情况的监督,不断提高专门机关执法能力水平,不断提高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维护国家安全的自觉性,使反间谍法真正落到实处,使反间谍斗争不断深入发展,切实构筑反奸防谍的铜墙铁壁和捍卫国家安全的万里长城,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做出积极贡献。

(来源:人民日报)